法律与合规

与第三方共享个人信息清单

生效日期:2026年10月20日 版本 2.2.0 最后更新 2026-10-20

适用平台:Android 客户端、iOS 客户端(App Store 展示名"木香观舌")

说明:本清单逐项列明我们与第三方共享(含委托处理与向独立处理者提供)个人信息的具体情况,与《隐私政策》第四、五条、《第三方 SDK 目录》配套。

处理性质口径:

委托处理 = 第三方仅按我们的委托目的处理数据,不得另行留存、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转委托,我们与其签署数据处理与保密协议;

独立处理 = 第三方作为独立的信息处理者,依据其自身隐私政策决定其处理目的与方式,我们对所提供的字段做最小化控制,并在提供前取得您的同意或具备法定依据。

一、共享清单总览

编号 / 接收方 / 共享目的 / 共享的信息字段 / 处理性质 / 是否含敏感个人信息

H1 / 北京火山引擎科技有限公司(火山方舟大模型服务) / 舌象特征识别与体质报告文本生成 / 舌象照片(压缩后 Base64)、性别、年龄、身高、体重、体质问卷答案、AI 追问文本 / 委托处理 / 是

H2 / 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阿里云短信服务) / 下发登录验证码 / 手机号码、验证码模板参数、发送结果 / 委托处理 / 否

H3 /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Android 端与官网订单收付款、退款、订阅代扣 / 订单编号、商品名称、金额、支付状态与时间、支付风控所需设备基础信息 / 独立处理 / 否

H4 / Apple(App Store In-App Purchase 与 App Store Server API) / iOS 端虚拟商品计费、收据校验、订阅状态与退款通知 / 交易编号、商品标识、购买与到期时间、订阅状态回执 / 独立处理 / 否

H5 / 北京巨量引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穿山甲 / GroMore 广告 SDK) / 激励视频广告投放、归因、反作弊与计费 / 设备型号与系统版本、屏幕与语言时区、网络类型与 IP、应用包名与版本、广告标识(Android OAID 与 Android ID;iOS IDFA 仅在您授权 ATT 后)、广告展示与点击行为 / 独立处理 / 否

H6 / 本应用顾问工单受理方(客服团队,以及您指定的公示顾问) / 受理并以图文形式回复您的顾问工单 / 您本次提交的工单文字与随附图片(舌象或饮食照片)、必要的体质类型与报告摘要 / 委托处理 / 是

H7 / 司法、行政与监管机关(依法提出要求的有权机关) / 履行法定配合义务、案件调查与合规检查 / 依法律文书确定的最小必要范围 / 依法提供 / 视具体要求

二、逐项详细说明

H1 火山方舟(Volcengine Ark)大模型服务

(1)接收方:北京火山引擎科技有限公司。

(2)共享目的:对您上传的舌象照片进行舌象特征识别(舌质颜色、舌苔颜色、舌苔厚薄、润燥、舌形、齿痕、裂纹、红点、舌下特征共 9 项特征),并结合个人基础资料与标准化体质问卷答案,生成中医体质辨识参考报告、养生食谱、穴位保健建议文本与 AI 追问回复。

(3)共享的信息字段:已完成方向校正与尺寸压缩的舌象图像(Base64 编码文本)、性别、年龄、身高、体重、体质问卷逐题答案文本、您输入的追问文本、用于识别任务上下文的报告文本片段。不包含您的手机号、设备标识、订单信息与位置信息。

(4)处理方式:委托处理。我们通过 HTTPS 加密接口在服务端发起调用;双方约定处理目的与范围、禁止用于训练自有模型、禁止对外提供、按我们的指令删除;受托方仅处理任务所需的临时数据,不形成以您为对象的独立档案。

(5)共享时机:仅在您点击"生成报告"或提交 AI 追问、且我们服务端确认您的可用次数充足之后发起;次数不足时不发生任何数据外发。

(6)您的控制:您可以通过撤回舌象照片与问卷答案的单独同意("我的 → 舌象数据管理")停止新的外发;您要求删除某份报告时,我们会同步向受托方发出删除指令并要求确认执行结果。

(7)官方链接:火山引擎官网 www.volcengine.com(隐私政策入口位于官网页脚)。

H2 阿里云短信服务

(1)接收方: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2)共享目的:向您发送注册与登录短信验证码,以及依法必需的安全事件通知短信。

(3)共享的信息字段:手机号码、验证码模板参数(即验证码数字与有效期文案)、发送时间与发送结果回执。不包含姓名、健康信息与设备标识。

(4)处理方式:委托处理,通道方仅用于向我们指定的号码送达短信。

(5)共享时机:您点击"获取验证码"以及服务端发起发送请求时。

(6)官方链接:阿里云官网 www.aliyun.com(隐私政策入口位于官网页脚)。

H3 支付宝

(1)接收方: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共享目的:在 Android 客户端与本应用官方网站完成会员订单的收付款、退款原路退回、自动续期订阅的代扣与签约状态查询。

(3)共享的信息字段:订单编号、商品名称、订单金额、商户订单状态、交易时间戳,以及支付宝为交易风控所必需的设备基础信息(机型、操作系统版本、网络类型)。您的支付账号、密码与短信验证码仅提交给支付宝,我们不获取、不存储;您的舌象照片、问卷答案与报告内容不与支付宝共享。

(4)处理方式:独立处理。支付机构对其掌握的支付数据为独立处理者,其处理行为受支付宝自身隐私政策约束。

(5)共享时机:您在会员中心点击支付并跳转支付宝时。

(6)iOS 用户说明:iOS 客户端不接入支付宝,虚拟商品只能通过 Apple 应用内购买,故 iOS 端不存在本项共享。

(7)官方链接:支付宝官网 www.alipay.com;开放平台 open.alipay.com。

H4 Apple 应用内购买

(1)接收方:Apple(App Store 与 StoreKit 计费服务)。

(2)共享目的:完成 iOS 端会员的购买、收据校验、订阅状态同步、Apple 侧退款结果通知。

(3)共享的信息字段:我们向 Apple 提交商品标识与交易请求编号;从 Apple 接收交易编号(originalTransactionID 等)、商品标识、购买与到期时间、订阅状态与退款通知回执。您的 Apple 账户、支付方式与账单信息仅在 Apple 系统内处理,我们不获取。我们不向 Apple 提供您的舌象照片、问卷答案与报告内容。

(4)处理方式:独立处理。Apple 作为计费服务方,其处理行为受苹果隐私政策约束;本应用为订阅内容的提供方与服务责任方。

(5)共享时机:您在 iOS 端点击购买并通过 Apple 支付面板确认后。

(6)官方链接:Apple 隐私官网 www.apple.com;开发者文档 developer.apple.com。

H5 穿山甲 / GroMore 广告 SDK

(1)接收方:北京巨量引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字节跳动旗下广告平台)。

(2)共享目的:向有效会员展示激励视频广告、完成广告归因与反作弊校验、结算广告收益,并据此回传"播放完成"结果供您领取报告次数;非会员不提供该入口。

(3)共享的信息字段:设备型号、品牌、操作系统与版本、屏幕分辨率与方向、语言与时区、网络连接类型与运营商信息、IP 地址、应用包名与版本号、SDK 版本号、广告请求 / 展示 / 点击行为记录、广告标识(Android 端 OAID 与 Android ID;iOS 端 IDFA 仅在您于 ATT 弹窗选择"允许跟踪"后由 SDK 获取)、设备传感器原始数据(仅用于反作弊校验)。

(4)明确不共享的字段:您的手机号码、舌象照片、体质问卷答案、报告内容、健康打卡数据、订单信息均不与广告 SDK 共享,我们的服务器不会向广告组件传递上述数据。

(5)处理方式:独立处理。广告平台作为独立的信息处理者,按其自身隐私政策处理上述信息,可能将其用于其广告网络范围内的投放与效果衡量。

(6)共享时机:广告组件初始化后、您以有效会员身份进入含广告的页面或主动点击"看视频获取报告次数"时;您不进入相关页面即不发生广告请求。

(7)您的控制方式:iOS 端在 ATT 弹窗选择"要求 App 不跟踪",或"设置 → 隐私与安全性 → 跟踪"中关闭本应用开关;Android 端在系统"设置 → 隐私 → 广告"中重置或删除广告标识、关闭个性化广告;同时可在本应用"我的 → 设置 → 个性化广告推荐"中关闭。关闭后本应用全部功能正常,仅广告不再个性化。有效会员期间不展示插屏与横幅广告。

(8)官方链接:穿山甲平台 www.csjplatform.com(隐私政策入口位于官网页脚"隐私政策");巨量引擎 www.oceanengine.com。

H6 本应用顾问工单受理方(客服团队,以及您指定的公示顾问)

(1)接收方:本应用客服团队;当您在工单页面指定了应用内公示的咨询顾问时,接收方还包括该顾问(通过本应用顾问端账号受理工单,资质经我们审核)。

(2)共享目的:受理您主动提交的图文咨询工单,并以图文形式作出养生参考性回复。

(3)共享的信息字段:您本次工单中填写的文字、您随工单上传的图片(舌象照片或饮食照片)、您主动选择附带的那一份报告摘要与体质类型标签。我们不会向受理方批量开放您的账号列表、历史报告或打卡记录。

(4)处理方式:委托处理。受理方基于与我们的约定处理工单内容,仅用于回复您所提交的本次问题,不得留存、不得用于其他目的、不得对外传播;受理端界面对您信息的可见范围按最小必要原则配置。

(5)共享时机:仅在您于工单页面点击"提交"后。提交页面以显著方式提示"提交即同意将本次工单内容提供给受理方",该动作构成您的单独同意;我们不向您自动收集或提交任何工单内容。

(6)您的控制:您可在应用内删除工单,删除后该工单内容对受理方不再可见并进入删除流程;工单自关闭之日起保留 6 个月后自动删除。

(7)重要提示:受理方的回复为养生参考意见,不构成医学结论、不出具处方,不替代线下就医。

H7 依法向有权机关提供

(1)接收方: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提出要求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与监管机构。

(2)共享目的:履行法定配合义务、协助案件调查、响应合规检查。

(3)共享的信息字段:以法律文书明确要求的范围为准,我们坚持最小必要原则,并在提供前审查要求的合法性与必要性。

(4)处理方式:依法提供,不属于委托处理或商业共享;法律法规限制我们告知时,我们会在限制解除后尽快告知您。

(5)除上述情形外,我们不会因任何行政或协助需求之外的目的向机关或其他主体提供您的个人信息。

三、共享的一般规则与您的权利

3.1 我们仅在本清单列明的目的、字段与时机范围内与第三方共享个人信息;超出本清单的新增共享,我们会在实施前更新本清单并以显著方式重新取得您的同意(涉及敏感个人信息与向独立处理者提供的,取得单独同意)。

3.2 对委托处理方,我们签署数据处理与保密协议,约定处理目的、期限、方式、字段范围、安全义务、删除与审计配合义务,禁止转委托与超范围使用;协议与审计记录留存不少于 3 年。

3.3 我们不会出售您的个人信息,不会以数据变现为目的与任何第三方开展联合建模或用户画像交易,不会将您的健康类信息用于广告用途。

3.4 上述第三方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本清单不存在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情形。iOS 端支付信息由 Apple 按其全球服务规则处理,该场景不由我们向您境外提供个人信息,我们不掌握您的支付方式与账单数据。

3.5 我们已要求受托方在您行使删除权或撤回同意后同步删除相应数据;受托方未能在合理期限内执行的,我们会停止向其传输您的相关数据。

3.6 您可以随时通过本清单了解与我们共享信息的对象与范围,并有权要求我们对共享的必要性作出解释说明。若您认为某一第三方的处理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请通过 472918461@qq.com 联系我们,我们会协助您向其转达请求,并在 15 个工作日内答复处理结果;您亦可向网信(12377)、市场监管(12315)、电信主管部门(12321)投诉,或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应用主体信息(与《隐私政策》《用户协议》《会员服务协议》《联系我们》《第三方 SDK 目录》一致)

运营主体:说法(广州)服务有限公司

应用名称:木香观舌(App Store 展示名"木香观舌")

官方网址:本应用官方网站(见应用内"关于我们"页公示)

APP 备案号:粤ICP备2026021660号-2A

联系邮箱:472918461@qq.com

联系电话:18998376834(工作日 09:00-18:00)

版本:V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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